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法官助理(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或者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具有较高的文字书写和录入水平等必需的业务技能;
5.报考时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将个人简历、本人寸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420992545@qq.com。
2.现场报名: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个人简历、本人寸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27号)报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月8日18:00。
三、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名额2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有效期一年,人员缺额的,可在报名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前)。
(二)体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三)招聘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如果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另行研究该岗位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雨城区人民法院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另行研究该岗位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在雨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由区法院督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835-2851281。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雨城区法院工作。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用人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朱磊
联系电话:0835-2851299,15881219524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0日